【摘要】次级债一直是险企最偏爱的资本金补充方式之一。据悉,近日保监会批准新华保险40亿元募集10年期次级债。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相关具体情况。
媒体人28日获悉,保监会已批准新华保险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保监会同时要求新华保险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并向其报告募集情况。
过去十年间,保险行业的发展模式在渠道属性上以银保渠道为主,在产品属性上以分红险为主,这种高资本消耗型的发展模式目前仍十分显著。瑞银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分析师潘洪文认为,因为高资本消耗业务快速发展,不少险企的股东增资压力越来越大。
对需要“补血”的保险公司而言,目前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股东注资、IPO或股权融资、发行次级债、发行可转债等。此外,承保盈利和投资若能获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厚资本实力。
根据监管要求,次级债发行有限额: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的额度不能超过保险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0%。
在此背景下,监管层正考虑将优先股开辟为险企的又一融资新渠道。
但不少机构认为,虽然优先股将开闸,但上市险企不会马上有发行动作。因为从上市保险公司2014年的中报数据看,上市险企目前均还有较大的发行次级债的额度。
方正证券分析师童楠认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截至2014年中期,偿付能力充足率偏低且没有明确资本补充动作的仅有平安产险,但目前平安产险仍然还有76亿元次级债发行的额度。并且,目前上市险企的次级债利率相对于优先股股息率稍有优势,因此预计现阶段上市险企对优先股较难有需求。国泰君安证券也认为,对险企开放优先股发行权将利好上市险企,但由于资本市趁转和给付期的影响,预计上市险企不会马上发行优先股。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保监会已批准新华保险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尽管次级债是险企资金补充的一种主要方式,但由于它的发行额有限,监管层正考虑将优先股开辟为险企的又一融资新渠道。
媒体人28日获悉,保监会已批准新华保险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保监会同时要求新华保险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并向其报告募集情况。
过去十年间,保险行业的发展模式在渠道属性上以银保渠道为主,在产品属性上以分红险为主,这种高资本消耗型的发展模式目前仍十分显著。瑞银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分析师潘洪文认为,因为高资本消耗业务快速发展,不少险企的股东增资压力越来越大。
对需要“补血”的保险公司而言,目前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股东注资、IPO或股权融资、发行次级债、发行可转债等。此外,承保盈利和投资若能获利,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厚资本实力。
根据监管要求,次级债发行有限额: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的额度不能超过保险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50%。
在此背景下,监管层正考虑将优先股开辟为险企的又一融资新渠道。
但不少机构认为,虽然优先股将开闸,但上市险企不会马上有发行动作。因为从上市保险公司2014年的中报数据看,上市险企目前均还有较大的发行次级债的额度。
方正证券分析师童楠认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截至2014年中期,偿付能力充足率偏低且没有明确资本补充动作的仅有平安产险,但目前平安产险仍然还有76亿元次级债发行的额度。并且,目前上市险企的次级债利率相对于优先股股息率稍有优势,因此预计现阶段上市险企对优先股较难有需求。国泰君安证券也认为,对险企开放优先股发行权将利好上市险企,但由于资本市趁转和给付期的影响,预计上市险企不会马上发行优先股。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保监会已批准新华保险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尽管次级债是险企资金补充的一种主要方式,但由于它的发行额有限,监管层正考虑将优先股开辟为险企的又一融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