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获悉,省民政、人社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相关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
“意见”提出,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以及举办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入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照相关规定报销结算。探索将针对特定老年人的护理费用采取包干等方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扬州失能老人护理费有望进医保,而且,很多医疗机构开始设置一些老年人优先窗口的标志。这些惠民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让更多的老年人体会到社会带给他们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