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煤炭能源是国家经济发展所需的重要能源。据悉,近日发改委正式下发《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煤炭能源进行严格的管理。下面小编就带您一起看看相关具体情况。
多位煤炭行业分析人士对媒体表示,对褐煤和其他煤种的限制都较之前征求意见宽松了很多,通过此举限制进口煤的预期也将落空。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规定,远距离运输(超过600公里)商品煤需满足的标准为,褐煤发热量≥16.5MJ/kg(约为3929大卡),灰分(Ad)≤20%,硫分(Std)≤1%;其他煤种发热量≥18MJ/kg(约为4256大卡),灰分(Ad)≤30%,硫分(Std)≤2%。
《办法》还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限制销售和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
媒体此前曾持续跟踪《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的。
2013年5月上旬,国家能源局煤炭司曾在北京就《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召集相关企业进行座谈,最终因相关办法条件过于苛刻,遭到部分煤企和电厂的反对而“流产”。
2013年12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下发《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针对劣质煤尤其是劣质进口煤进行严格控制。
2014年2月底,国家能源局曾发布消息,将出台《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并抓好落实;强化煤炭质量管理,印发《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发改委正式下发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管理办法将对劣质煤尤其是劣质进口煤进行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