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0日,中国保险学会农业保险分会在北京正式成立。保监会陈文辉副主席与农业科学院陈萌山书记为“农业保险分会”揭牌。这是中国保险学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精神,充分发挥中国保险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作为全国性保险社团组织的核心作用,更好地开展重大领域保险理论和政策研究,促进保险业创新与发展所迈出的重大一步。
2014年,民政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发展,为学会建立分支机构提供了契机。目前,大部分成熟的全国性社团组织都拥有分支机构,中国保险学会作为保险行业的重要学术组织,将加速分支机构的设立步伐,细化工作部署,全方位推动学会工作能力的提升。
2004年,我国明确提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并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点。2007年,中央财政开始对农业保险实施保费补贴政策。2012年,我国颁布《农业保险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农业保险的方向定位、政策支持、经营规则。目前,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农业保险已经成为支撑我国农业健康发展的支柱之一,成为各级党政机关落实惠农政策的重要抓手。为促进农业保险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农业保险政策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创新,学会成立农业保险分会。农业保险分会是一个遍布全国的学术研究组织,将吸收来自高校、研究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众多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推动农业保险学术研究和交流。
为确保分会内部有序管理,保障分会稳健发展,学会在充分咨询民政部社团登记处,及广泛征求行业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国保险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初稿已经完成。在学会指导下,农业保险分会有望在2014年底展开工作。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中国保险学会农业保险分会在北京正式成立。此项举措将会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政策理论创新,有利于农业保险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