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1998年1月24日,是浙江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的保险行业社团法人组织,主管单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据报道,浙保险业协会因为限制保险费率折扣幅度而被罚款50万元。那么具体情况如何?
根据群众举报,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
由于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发改委依法对负主要责任的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对负次要责任的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上一年度商业车险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1019.88万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人士告诉媒体人,在正常情况下,财险公司应该在费率上相互竞争,投保人选择质优价低的财险公司并支付保费,财险公司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履行赔偿义务。但是,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有关公司达成协议,固定保险费率折扣幅度,实际上限制了财险公司之间的价格竞争,有关行为已经违反了《反垄断法》,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据了解,在本案中,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浙江省各财险公司多次集体开会、磋商,形成《浙江省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限定了保险费率的折扣幅度。还通过组织自律检查、处罚违约行为等方式,推动当地各财险公司实施自律公约,是垄断协议的主要的领导者和组织者。
近段时间,业内关于车险费率有关问题的讨论甚嚣尘上,业内专家指出,现行的车险费率结构存在不公平不合理问题,低风险客户费率偏高,保费与其风险状况不相匹配。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在车险这项业务上也没有太大的甜头可尝,2013年度车险承保利润的49家保险公司中,除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三家上市险企实现承保获利外,其余46家公司全线亏损。如此行业环境下,浙江省行业协会还强行限制车险费率的折扣幅度,对行业伤害不可谓不大。此前,保监会向各财险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欲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最终形成高度市场化的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发改委向保险业动刀,打破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自主权的束缚,或许可以成为推动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一个良好契机。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案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中国人寿(行情,问诊)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和中国平安(行情,问诊)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被免除或减轻了罚款。对此,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首先,相对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各财险公司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违法责任较轻,违法情节也较轻。其次,在反垄断调查启动后,人保财险提供了关键证据并且积极整改,国寿财险浙江分公司第二家自认,对达成垄断协议的关键会议提供了完整描述;平安财险浙江分公司第三家自认,提供了数百页全面翔实的证据。因此,这三家公司依法获得了减免处罚的决定。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曝光的反垄断案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如乳粉案、高端白酒案、汽车零配件案等。现在曝光保险垄断案,或许意味着金融服务业将是未来反垄断的执法重点。
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表示,现阶段还没有力量大规模地逐个领域开展行业性检查,目前国家发改委调查处理的绝大部分案件都来自于举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各种形式提供垄断线索。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期,国家发改委对浙江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限制保险费率折扣幅度,所以被罚款50万元。对此分析人士表示,发改委此次行动,打破了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自主权的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