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定点药店是指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和非处方药零售服务的药店。据报道,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定点药店“七折”新举措,罗湖分局召开医疗保险专项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一档医保参保人持定点社康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享受“七折”优惠的惠民新举措,近日,罗湖分局组织辖区定点药店相关负责人约20人召开医疗保险专项工作会议。会上,分管领导龙亚平同志、医疗监督科郭小雅科长及业务骨干分别对新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与各定点药店负责人就新政策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要求各定点药店严格按规定规范服务流程及处方后续管理工作。具体要求:(一)掌握“七折”政策试点适用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二)严格核查开药处方,要求处方须明确标注社保定点社康中心的名称、协议医师签名及工号等。(三)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办法》及协议书相关规定加强药品处方管理;他人代开药需在处方背面标注委托人或就诊者联系电话等内容。(四)规范定点药店监管。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及过期药品,出入库单、盘点表、药品帐目等文件资料必须齐全,不得盗取医保统筹基金或将医疗费用记入其他参保人名下,处方等单据的录入数据必须与实际相符,不得以药换药、以药换物或进行医保卡套现,药师营业时间必须在岗,严格把关。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定点药店“七折”新举措,罗湖分局召开医疗保险专项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分管领导提出了掌握“七折”政策试点适用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严格核查开药处方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