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从三名知情人士处获悉,存款保险制度的最终方案“终于在央行、银监会等主要监管部门之间达成一致”,“年内肯定出台。”
简单地说,所谓存款保险,就是指储户存在银行里的钱,由银行出钱缴纳保险费。各家银行缴纳的保险费统一交给存款保险机构打理,一旦某家银行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储户可以向存款保险机构要回存在这家银行的部分或全部存款。
在谈妥了的中国版存款保险制度方案中,不光是银行,全部存款类机构都需要强制投保,以防发生恐慌性挤兑。也就是说,不仅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外资行将纳入存款保险制度,所有农商行、农信社乃至村镇银行都将被涵盖其中。
按上述方案,并非所有存款都能享受“保险待遇”,储户在单个账户存款超过50万元,超出部分不在“保险”之列。当然,超过50万元额度的储户可以将自己的存款分成若干份,分别存到不同的银行或账户。
从目前“谈妥”的方案看,会先从存款保险基金起步,等到条件成熟时再成立存款保险机构。
“分步走方式,是和今年3月央行拿出来供各部委讨论的方案一致的。”另一知情人士说,“这么做,其实也是考虑到,先把存款保险制度的框架搭起来,等过渡到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再解决(存款保险公司的)最终归属问题。”
事实上,监管权力如何划分,一直是央行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讨论的焦点。这也是存款保险制度迟迟未能问世的症结之一。
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早前对媒体人表示,由于央行被赋予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所以,由央行来牵头设计存款保险制度,以及负责初期运作的问题基本没有什么争议。不过,对后期成立的存款保险公司的监管权、定位和具体运营问题,不同监管部门之间是有不同声音的。
眼下,相关部委准备搁置争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包括央行、银监会等主要监管部门之间终于达成一致,年内肯定推出”。
“在现在谈妥的方案中,央行并没有处罚权。”上述消息人士称,“对各投保行的监管和检查权,仍归属于银监会。”
“重组权归属央行。”上述人士同时称,也就是说,一旦银行打破“大而不能倒”的神话,将由央行负责其破产重组。
所谓处罚权,简单地说,就是对违规银行进行一定惩戒,方式是提高投保费率或公开通报等。
据了解,各投保行的投保费率,不是简单地一刀切,而是会参考诸多指标,综合确定。这些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流动性,以及机构的经营能力。
当然,实施初期,政策会向中小机构适当倾斜。至于尚未开门营业的民营银行,其能否享受特别优待?一名接近央行的相关人士说,原则上“已经明确是自担风险”。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存款保险能确保储户在银行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减少损失。而存款保险制度之所以迟迟未能问世,主要因为监管权力划分问题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