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农合是国家为农民实施的一项惠农政策,虽然可以给予农民一定保障,但是并不能给患上大病的患者带来保障。为了给予农民全面的保障,河南10月起将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那么具体情况如何呢?
昨日下午,河南省卫计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从2014年开始,河南的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一次性或累计1.5万元以上,都能获大病保险再报销。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收益的公平性,大病保险实施首个年度的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
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并同步实行省级统筹和即时结报,是我省新农合制度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工作,它标志着我省已经基本建立起农村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不再额外收费 只要是新农合参合人员均可享受
为了减轻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负担,我省将于10月1日起统筹实施全省范围内的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收益的公平性,大病保险实施首个年度——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计委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资标准。
这意味着,参合人员不用支付额外费用,在年度内住院费,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累计在1.5万元以上,即均可享受到按分段补偿法给予的补贴。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河南省卫计委表示,10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并实行省级统筹和即时结报。同时对于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一次性或累计1.5万元以上的农民都给予一定的大病保险再保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