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及内容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完全相同。参保人的医疗支出应当符合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以及服务项目目录。基本医疗规定的自费项目或自负部分补充医疗保险亦不予报销。
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之须知事项
员工就医后,在次月1日以前填好《FESCO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单》,并连同门诊手册、医疗费收据(附收费项目明细)、各种检查单及化验单、身份证复印件等理赔时必须证件装订在一起进行理赔。
报案: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当月的28日至次月1日向大连华厦外企商业保险专员报案登记(报案电话39869898转530)由大连华厦外企商业保险专员汇总后统一向保险公司报案。
索赔:被保险人在治疗结束当月的28日至次月1日将完整的索赔手续交至大连华厦外企商业保险专员处,由专员汇总后统一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提示:递送保险理赔手续需填写:《FESCO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索赔申请单》,员工本人在交件人处签字)
三、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之所需材料
(一)门诊: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附门诊医疗收费项目明细);
3.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
(二)住院:
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病历复印件盖医院章(需要用伤者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医务科复印);
3.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医疗收费项目明细原件;
4.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
5.出院小结(由医院提供并盖章);
6.有社保报销的需提供社保理赔分割单(即社保已给付金额的原始凭证或其复印件上加盖已给付费用单位的财务印章),保险公司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四、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之温馨提示
1.因意外发生医疗费用时,索赔时必需写明事故过程。
2.以上所有重要证件在交接前复印留存(门诊医疗手册如患者需要留存,可提供封皮页及就诊页复印件)。
3.所有的用药标准皆以社保用药为准。
4.FESCO商业保险是建立在社保基础之上的,员工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一定先在社保报销,由社保出分割单后再拿到FESCO商业医疗保险报销。
5.若被保险人未履行及时报案或及时送达完整理赔手续义务,保险公司有权不予赔付。
6.报销时提供的门诊医疗手册、医疗费收据、处方、收费项目明细、化验单、诊断证明、病历等单据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单位),均不允许涂改,但凡有涂改现象,单据一律不予报销,不予退回。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对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须知事项、所需材料、温馨提示等内容的详细讲解,相信大家会知晓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