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项社会保险缴费缓降政策中,“缓”指在规定期限内,经认定的困难企业、重点帮扶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补缴时免收滞纳金。
“降”指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降低参保企业失业、生育保险费政策。即失业保险企业承担部分由原2%调整为1%;生育保险企业承担部分由原0.8%调整为0.5%,个人缴费费率不变。同时,作为该市为企业切实减负的特殊优惠政策,企业今年1至4月已缴纳的失业、生育保险费从7月份开始补降,即2014年7、8、9、10月4个月失业保险费率单位加个人为1%,生育保险费率降至0.2%。
“补”即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实施普惠制的岗位补贴政策,对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引导毕业生当地就业、引进技能人才职业介绍、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行相应的补贴政策。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今年5月1日起,铜陵市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缓降政策实施,2个月以来累计为企业减负1445万元。该项政策有利于缓解企业的压力,还可以使职工更好地享受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