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太太昨天就在办公室跟大家说了朋友王女士的故事。
王女士是一位单身妈妈,膝下有一子。由于多年和儿子相依为命,王女士生怕自己一旦有个闪失,儿子没有“保障”,所以去年便给自己投保了多份终身寿险,保额20万元,年缴保费4000多元,受益人是儿子。
今年5月,王女士投保的寿险又到了缴费时间。由于工作繁忙,过了一个多星期,王女士还没有前往保险公司缴纳保费。没想到就在这节骨眼上,王女士却不幸因意外身亡。而此时,王女士购买的保险也已经到期10天。
母亲的突然离去让儿子非常痛心,但他还是从母亲的遗物中找到了这几份终身寿险保单,准备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仔细查看保单后,王女士的儿子发现,母亲今年并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缴纳第二期的保费。抱着这笔钱或许会打水漂的想法,他还是去保险公司问了问。出乎意料的是,保险公司快速通过了他的理赔申请。
“这倒是没有想到,我也以为没有及时交保费会影响到理赔。”对此,姚太太颇为不解。“保险公司之所以会做出如此决定,是根据保险条款中对于"宽限期"的规定。所谓保险“宽限期”指在分期缴纳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中,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分期到期没有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杜太太解释,王女士投保的这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中规定,如果客户没有及时缴纳保费,而是推迟缴纳保费,在保险费到期日的次日起60日内,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在保险公司扣除王女士给其投保的终身寿险欠缴的当期保费后,其余部分身故保险金便全部支付给了受益人—王女士的儿子。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宽限期”一般为60天,在此期间内出险是可以进行理赔的,需要注意的是意外险的投保单是不提供“宽限期”。在此,提醒一下广大消费者们,在消费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