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率先推出升级版医疗险的这几家公司还设置了更多的增值服务和优惠内容。
如社会医疗保险对于规定的自费项目是不予报销的,但在实际治疗中,许多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又是患者治疗所必需的。因此,许多客户的这部分医疗费用得不到有效补偿。合众人寿此次推出的针对有社保基础人群的“顺心”计划的“住院医疗保障”部分,就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规定被保险人只要在合众人寿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对于每次住院实际支出的合理的自费药品及诊疗费用,在理赔时将按合同所附“住院期间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医疗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赔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平安则考虑到客户身份可能发生的变化,平安新医疗险还贴心设置了转换条款。客户购买平安住院费用医疗险后,如果被保险人身份发生转换,即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状态发生改变,那么客户可转换医疗险合同。”
比如客户李先生,30岁,工作稳定有社会医疗保险,因此购买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一年后,工作发生变动,暂时不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那么李先生可以将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转换为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只要李先生按时交纳保险费,自他申请转换合同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开始生效,原合同效力同时终止。同时,原合同的投保书、相关的投保文件、批注等将继续有效,新合同则免除犹豫期和等待期。
平安人寿总经理助理柳志坚接受记者采访时还介绍说,升级后的平安医疗险还特别增设犹豫期(原来这类短期医疗险没有设置犹豫期)。客户签收保单后,有十天的犹豫期,如果客户在犹豫期内提出撤销合同,公司会无息退还客户所交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设置给客户详细了解险种条款提供了充裕的时间,让客户可以买到自己真正满意的产品。
并且,此次新推的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和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则按照份数销售,从第二份开始每份价格仅为第一份的50%,也就是购买的份数越多,平均每份价格越低,真正将优惠留给消费者。例如,李先生,30岁,购买5份附加住院费用保险(B)(包含基本和可选部分),第一份保费为292元,从第二份开始每份价格为292/2=146元,平均每份价格仅为175.2元,远远低于费率表上的单份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