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很多公司频频推出各种各样的创新保险理财产品然而。保监会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财产保险公司违背保险原理,开发并销售带有博彩性质的保险产品”叫停。
世界杯提供“创作”灵感
直接引发此次“叫停”的是激战正酣的巴西世界杯带来的保险产品“创新”热潮。四年一次的世界杯,险企自然不能错过这一“创新”的好时机,纷纷推出与世界杯相关的保险产品。在淘宝网上,众安保险和华夏人寿分别推出4款“奇葩”保险,分别是吃货险、夜猫子险、足球流氓险、喝醉险以及呐喊失声险、熬夜红眼险、外出看球险、看球折腾险,对投保人的急性肠胃炎、猝死、意外、酒精中毒、失声、骨折、结膜炎以及出行等意外事故进行承保。以上产品均以意外伤害险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附加特种疾病险,尽管奇葩,但仍旧是一份符合保险原理的保险产品。这些保险保费均为3元,保障期限为30天,从目前的销售情况来看,熬夜红眼险和吃货险最受欢迎,销售在千件以上。
而安诚保险推出的“世界杯遗憾险”,则被质疑带有博彩性质。“世界杯遗憾险”保费8元,投保人除了能获得1万元意外保障外,若支持的球队在投保的赛段被淘汰,根据球队的不同,投保人最高可获得49元的补偿。对于质疑,安诚保险回应称,公司在设计产品时已考虑到这方面风险,所以避免采用现金赔付的方式,转而使用了“集分宝”,同时,设定了较低赔付金额,从而突出娱乐性,规避因争议可能带来的风险。
据了解,安诚保险本来计划推出小组赛遗憾险、八强赛遗憾险、大力神杯遗憾险三个险种,当前只推出了小组赛遗憾险。新闻媒体者也注意到,在安诚保险官网上现已看不到“世界杯遗憾险”的宣传图片和产品页面。
博彩投机不同于保险补偿
尽管目前只有“世界杯遗憾险”在《通知》发布后从官网下架,但监管层的意图显然不仅仅针对这一款产品,而是整个行业兴起的不符合保险原理、不科学厘定保险费率、不尊重社会公德的“创新”之风。
把传统观念中的“不可保风险”变成“可保”,产品创新似乎意味着没有什么不可能。特别是自去年中秋节“赏月险”问世以来,各种创新险种层出不穷,而今年以来更是有多款产品被监管层内部叫停——2月,长安责任保险推出的“摇号险”被监管层叫停;3月,中国平安和中国人保的“雾霾险”推出一周后被叫停。其叫停原因均是带有博彩性质。有关专家在接受新闻媒体者采访时表示,“摇号险”根本就不是对于损失的补偿,只是利用北京小客车指标摇号中签概率低这一情况设计的一种博彩游戏,更重要的是,此类保险产品不满足“有可保利益”和“符合大数法则”两大原则,与保险本质相悖,不再是保险产品。
“保险跟赌博确实有相似之处。”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两者看起来都是用小钱来博大钱,赌博中奖有一定概率,保险损失事件的发生也有一定概率。”当然,有相似之处并不意味着二者就可以在创新上“互通有无”,“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在受到灾害事故损失时能得到一笔赔偿金,而博彩是为了获得额外的收益。”庹国柱认为,“赌博活动是投机性的,而保险是一种补偿性质的,目标、手段、后果都不一样。保险的原则限制了不可能靠保险赚钱,赌博则是刺激人们贪欲的一种想法。”
但也有专家表示,“法无禁止即可为”。
保险创新须有底线
不过,此次保监会公开“叫停”表明了监管机构对于此类“创新”产品的态度,同时明确“将加大对违规开发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及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保监会将坚决“叫停”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产品。”风风火火的保险“创新”尤其是互联网保险“创新”是时候停下脚步,让经营者想一想创新的底线在哪里。
事实上,《通知》中已经为险企指出了创新的底线,首先,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保险产品开发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开发应当符合保险原理。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严禁开发带有赌博或博彩性质的保险产品。其次,保险公司应当科学合理厘定保险产品费率。费率应当按照风险损失原则合理厘定,不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或者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通过设置过高附加费用率,侵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再次,保险公司开发的保险产品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保险产品的命名应当清晰明了,且与保险责任紧密关联,不得以博取消费者眼球为目的,进行恶意炒作。
而在底线之上,更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是“满足人民群众切实需要”。尽管某些“奇葩”保险并未被叫停,但这些“创新”的目的是否是为了满足人们群众实实在在的需要值得商榷,起码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不仅限于此。
有关专家在解释为何真正的保险创新产品并不多见时表示,创新并非简单地拟定几个保险条款那么简单,其背后需要运用多个学科知识,需要大量经验数据的积累,一定的技术条件,有些还需要一定的市场环境,政府政策环境的支持和配合,这是国内保险公司难以进行产品创新的客观原因。另外,保险创新不只包括保险产品创新,还包括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多个方面。对于中国目前的保险业发展阶段而言,相对于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销售渠道创新可能更加重要,也更加现实,在促进保险业发展方面效果也会更加明显。希望通过此次监管层“叫停”,整个行业能够静下心来,推出切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的创新产品。
慧择提示:据有关人士表示,保监会的《通知》已经为险企指出了创新的底线,即产品开发应当符合保险原理、保险公司应当科学合理厘定保险产品费率、保险产品应当尊重社会公德。而在底线之上,更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是,满足人民群众切实需要。
世界杯提供“创作”灵感
直接引发此次“叫停”的是激战正酣的巴西世界杯带来的保险产品“创新”热潮。四年一次的世界杯,险企自然不能错过这一“创新”的好时机,纷纷推出与世界杯相关的保险产品。在淘宝网上,众安保险和华夏人寿分别推出4款“奇葩”保险,分别是吃货险、夜猫子险、足球流氓险、喝醉险以及呐喊失声险、熬夜红眼险、外出看球险、看球折腾险,对投保人的急性肠胃炎、猝死、意外、酒精中毒、失声、骨折、结膜炎以及出行等意外事故进行承保。以上产品均以意外伤害险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附加特种疾病险,尽管奇葩,但仍旧是一份符合保险原理的保险产品。这些保险保费均为3元,保障期限为30天,从目前的销售情况来看,熬夜红眼险和吃货险最受欢迎,销售在千件以上。
而安诚保险推出的“世界杯遗憾险”,则被质疑带有博彩性质。“世界杯遗憾险”保费8元,投保人除了能获得1万元意外保障外,若支持的球队在投保的赛段被淘汰,根据球队的不同,投保人最高可获得49元的补偿。对于质疑,安诚保险回应称,公司在设计产品时已考虑到这方面风险,所以避免采用现金赔付的方式,转而使用了“集分宝”,同时,设定了较低赔付金额,从而突出娱乐性,规避因争议可能带来的风险。
据了解,安诚保险本来计划推出小组赛遗憾险、八强赛遗憾险、大力神杯遗憾险三个险种,当前只推出了小组赛遗憾险。新闻媒体者也注意到,在安诚保险官网上现已看不到“世界杯遗憾险”的宣传图片和产品页面。
博彩投机不同于保险补偿
尽管目前只有“世界杯遗憾险”在《通知》发布后从官网下架,但监管层的意图显然不仅仅针对这一款产品,而是整个行业兴起的不符合保险原理、不科学厘定保险费率、不尊重社会公德的“创新”之风。
把传统观念中的“不可保风险”变成“可保”,产品创新似乎意味着没有什么不可能。特别是自去年中秋节“赏月险”问世以来,各种创新险种层出不穷,而今年以来更是有多款产品被监管层内部叫停——2月,长安责任保险推出的“摇号险”被监管层叫停;3月,中国平安和中国人保的“雾霾险”推出一周后被叫停。其叫停原因均是带有博彩性质。有关专家在接受新闻媒体者采访时表示,“摇号险”根本就不是对于损失的补偿,只是利用北京小客车指标摇号中签概率低这一情况设计的一种博彩游戏,更重要的是,此类保险产品不满足“有可保利益”和“符合大数法则”两大原则,与保险本质相悖,不再是保险产品。
“保险跟赌博确实有相似之处。”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两者看起来都是用小钱来博大钱,赌博中奖有一定概率,保险损失事件的发生也有一定概率。”当然,有相似之处并不意味着二者就可以在创新上“互通有无”,“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在受到灾害事故损失时能得到一笔赔偿金,而博彩是为了获得额外的收益。”庹国柱认为,“赌博活动是投机性的,而保险是一种补偿性质的,目标、手段、后果都不一样。保险的原则限制了不可能靠保险赚钱,赌博则是刺激人们贪欲的一种想法。”
但也有专家表示,“法无禁止即可为”。
保险创新须有底线
不过,此次保监会公开“叫停”表明了监管机构对于此类“创新”产品的态度,同时明确“将加大对违规开发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的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及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保监会将坚决“叫停”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产品。”风风火火的保险“创新”尤其是互联网保险“创新”是时候停下脚步,让经营者想一想创新的底线在哪里。
事实上,《通知》中已经为险企指出了创新的底线,首先,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保险产品开发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开发应当符合保险原理。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严禁开发带有赌博或博彩性质的保险产品。其次,保险公司应当科学合理厘定保险产品费率。费率应当按照风险损失原则合理厘定,不危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或者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通过设置过高附加费用率,侵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再次,保险公司开发的保险产品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保险产品的命名应当清晰明了,且与保险责任紧密关联,不得以博取消费者眼球为目的,进行恶意炒作。
而在底线之上,更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是“满足人民群众切实需要”。尽管某些“奇葩”保险并未被叫停,但这些“创新”的目的是否是为了满足人们群众实实在在的需要值得商榷,起码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不仅限于此。
有关专家在解释为何真正的保险创新产品并不多见时表示,创新并非简单地拟定几个保险条款那么简单,其背后需要运用多个学科知识,需要大量经验数据的积累,一定的技术条件,有些还需要一定的市场环境,政府政策环境的支持和配合,这是国内保险公司难以进行产品创新的客观原因。另外,保险创新不只包括保险产品创新,还包括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多个方面。对于中国目前的保险业发展阶段而言,相对于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销售渠道创新可能更加重要,也更加现实,在促进保险业发展方面效果也会更加明显。希望通过此次监管层“叫停”,整个行业能够静下心来,推出切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的创新产品。
慧择提示:据有关人士表示,保监会的《通知》已经为险企指出了创新的底线,即产品开发应当符合保险原理、保险公司应当科学合理厘定保险产品费率、保险产品应当尊重社会公德。而在底线之上,更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是,满足人民群众切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