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医疗补充保险之产品特色
1. 主险产品,可单独销售,也可与其他险种灵活组合;
2. 产品设计灵活,满足团体差异化保障的需求;
3. 保费税前列支,合理减少税务支出;
4. 根据团体具体情况计算保费,公平合理;
5. 在提供全面保障的同时,还可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6. 配偶和子女亦可参保,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团体医疗补充保险之产品形态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约定的给付范围和约定的医疗费用限额以内,就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比例给付社保补充保险金。
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
等待期: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保险责任的等待期。续保时,保险责任无等待期。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之投保要求
企业已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后方可考虑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投保人数与企业社保在册人数需对应,要求全员投保,通常要求8-10人以上;对于人员较少的企业,保险公司通常要求同时购买一定数量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间为一个自然年度,即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之投保手续
方案设计及报价:企业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员工总数,各年龄段的人数占比、男女比例、平均年龄、退休人员数量等信息,如果上年曾经购买过的话,还要告知赔付情况,同时还要提出自己希望的报销标准(设置免赔额和报销比例);
投保及缴费:需填写投保书、盖章确认补充医疗协议(一式两份)、提供员工清单、社会保险在册人员信息页、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签收保单合同及发票。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团体医疗补充保险的产品具有设计灵活、合理减少税务支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等特色。要注意在投保时,投保人数与企业社保在册人数需对应,最好是全面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