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对象的参保登记方式并不发生变化,仍然是到对应的学校或街镇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同时,市医保局也补充说明,广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及缴费仍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及缴费或资料变更流程没有变化。
据介绍,根据参保及缴费业务交接工作,6月下旬起,广州各区社保基金中心(办)、网办系统停止受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等相关业务,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继续受理相关业务。市医保局强调,本次参保及缴费业务办理时间的调整,将不影响参保人正常享受2013、2014居民医保年度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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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起将进入新的医保年度,广州市医保局特别提醒市民,在7月1日后(含7月1日),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可携带医保卡,重新选定“心水”的医院办理改点手续。
需要说明的是,参保人在新社保年度首次享受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系统即可默认为参保人重新办理的个人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不需另办变更手续;原来已办理普通门诊统筹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如果新社保年度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疗机构,医保系统将继续默认参保人原选定医疗机构为新社保年度普通门诊统筹个人选定医疗机构。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管理工作将由市社保基金中心调整为市医保局,参保登记方式并不发生变化和医保待遇都不受影响。如果,您还要有什么疑问,您可以到市社保基金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