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回应问题一:保监会检查组约谈正德人寿人员时部分言语摘录
26号晚上,正德人寿通过《关于正德人寿真实状况的几点说明》公告,披露了一组“保监会检查组约谈我公司人员时部分言语摘录”,言辞激烈,直指监管机构检查中的不规范言行。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正德官网上检查组检查人员的谈话,是断章取义,混淆是非。该负责人说,根据实名举报,2013年10月检查组进入公司现场检查。可以说,检查经得起各方面监督和起历史考验,由于正德人寿违法违规时间长,问题复杂,在检查中不仅要检查公司本身,也还会到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取证,涉及面广,因此检查还需要一定时间。
保监会回应问题二:正德人寿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受限
正德人寿称,我公司曾于2013年11月29日向保监会提交报告拟召开董事会,然而保监会以监管函〔2013〕59号对我司召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做出行政许可限制,责令我公司在检查期间召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必须经检查组同意。此后我公司又四次申请召开董事会,均被保监会拒绝。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在前期的检查中发现公司最矛盾的核心问题是,股东间对公司经营状态有不同认识。现在5个股东间形成两方对立,矛盾尖锐。现场检查间,保监会希望公司走上轨道,稳定公司经营,把问题及早解决,所以要求正德人寿的重大事项要经过检查组同意召开。在此期间,公司少数股东要开董事会,但每次要开的时候都没有确定主要议题。按照监管要求,董事会是研究重大经营管理的决策机制,在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保监会希望不要激化矛盾,所以没有同意正德人寿召开。监管部门不反对正德人寿基于解决矛盾的目的去召开股东会,希望正德人寿按照公司法章程规定,及早启动相关程序。
保监会回应问题三:正德人寿上报增资扩股材料被退回
正德人寿称,2014年6月13日,公司通过保监会公文传输系统上报《关于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请示报告》,保监会对该文件中不影响主体意思表达的个别文字反复提出异议,并在17日已签署了收文回执后,两天内仍先后三次退回修改文件。我公司在依照保监会文字修改意见修订文件后,于18日第六次报送,虽再未退回要求我司文字修改,但至今仍未得到任何书面回复。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在6月12号与正德人寿谈话后,要求公司30号解决偿付能力问题,正德人寿曾于13号—17号之间报过6次材料,每次都是2、3页纸,反复报上来。保监会官方网站公示明确表明了增资扩股需要报送哪些材料清单,但正德人寿的报送材料文本含糊,不知道到底要解决什么。对此,保监会第一时间尽快反馈要求纠正,但正德人寿始终是一个材料不断反复报送。最离奇的一次是,6月17号报上来的文件,是要求监管部门16号给回复。该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正德人寿是一家经营了8年的公司,对增资扩股的是有充足经验的,但这次却报送了这样一份材料。
除了对以上对三个问题的回应,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还说,正德人寿在后续的过程中还可能发现其他问题,现在查出来的问题还不涉及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以后查出的问题,还有可能进一步影响其偿付能力。“偿付能力这个指标,是对保险公司资本吸收、抵御风险能力的判断。偿付能力不足,并不代表公司马上就会破产,只能说明资本吸收、抵御风险能力两项能力下降。”该负责人说。如果正德人寿30号不能提交解决偿付能力的有效方案,根据《保险法》规定,可能面临包括更加严厉的整顿、接管等处罚。资料显示,正德人寿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20亿,有5家股东,共有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和黑龙江等5家分公司。
保监会披露,正德人寿在经营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业务结构、渠道和产品单一,业务主要依靠销售高现金价值的短期产品,这些产品的规模保费占比将近100%,主要通过银邮渠道销售;退保金额居高不下,2013年退保金额超过110亿,接近全年的规模保费收入;剔除虚假部分,正德人寿成立8年来持续亏损;存在因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虚列营业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保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对包括正德人寿在内的主体,都是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希望每家公司都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不希望也不愿意看到任何保险主体发生重大事件,产生重大风险,影响行业形象。该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在法规范围内,依法公开公平地行使监管权力,对包括正德人寿在内地的所有主体一视同仁,不会因公司大小、资本属性等不同采取不同的措施。监管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保监会对任何行为都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依据,依法加大查处力度,绝不姑息和不姑息纵容一家公司。如果保险公司对监管加以抵制,甚至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舆论,保监会依然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监管部门正当的权益。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在新闻通气会上,保监会主要对三大问题进行回应,并表示绝不姑息和纵容一家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将彻底捍卫监管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