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先出再住”
日前,患者邓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参加了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今年3月23日因突发胆结石疾病,住进了某三甲医院消化内科。4月5日,医生突然告诉邓女士,医保限额已经使用完了,要求她先出院,过几天再来。无奈,邓女士只好忍痛出院回家。4月7日晚,因疼痛加剧,邓女士再次到该医院消化内科住院治疗,医院并没有拒绝。让邓女士不满的是,因为自己是第2次住院,还要多付350元的“门槛费”。据了解,所谓“门槛费”,就是医保报销的起付线—除去自费费用,每次医院费用超过起付线的,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邓女士产生了疑问:“我的病还没有好,医院就让我出院,这合理吗?医保限额到底是个啥规定?”
近期,有多名患者向新闻媒体者反映了与邓女士类似的问题:明明病还没治好,却被医院告知“先出院,过15天再来住院”;本来在一家医院住院,却被安排转院,“最好去分院治疗”;在同一家医院同一科室住院治疗时,竟然被要求出院后再入院。多名患者的住院经历,无不指向同一个话题—患者为什么要屡次“被出院”?
医院行为违规
医院为何需要患者出院后再入院?近日,新闻媒体者走访武汉市内多家医院,面对追问,很多医院的宣传部门和医生都选择回避。
采访中,新闻媒体者从武汉市某医疗机构医保办获悉,医院的“分解住院”行为,主要由3个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是公立医院改革不完善,医院为了创收会给科室下达考核指标,例如“住院收入”、“出院人次”年增长30%以上;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对三甲医院评审或重点专科评审,有“平均住院天数”、“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率”的指标要求;三是病人就医期望值过高,很多慢性病、老年病治疗时间长、见效慢,客观上需要患者出院后在门诊继续治疗。有些患者或家属觉得住院比住宾馆便宜,还有人照顾,干脆在医院住着。对于这部分患者,医院只好让他们出院。
针对患者“被出院”的现象,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涂仁清接受新闻媒体者采访时表示,医院的这些行为都是违规行为,实际上是假借医保规定的旗号,搞“分解住院”,医院必须承担责任。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调研员何广胜向新闻媒体者介绍说,所谓“分解住院”,是指未按照临床出院标准规定,人为将一次连续住院治疗过程,分解为二次甚至多次住院治疗,或人为将参保人员在院际之间、院内科室之间频繁转科。目前,武汉市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定额结算方式,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只支付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的费用,大部分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需要由医院记账后,再向武汉市医保中心申报。医保中心按住院人次与医院结算,每人次按医院级别分别支付1600元至4400元不等。因此,医院中途让患者出院再住院,搞“分解住院”,目的就在于向医保中心申报更多费用。
患者可以举报
武汉市医保中心负责人涂仁清说,“分解住院”违背了医保定额结算支付制度的设计初衷。定额结算是以病人一个连续治疗过程为结算单位,把大病小病打通打包计算付费。医院的“分解住院”行为,显然会加重参保人的负担。医院在患者达不到出院标准的情况下“出院”,然后让患者“重新入院”,二次缴纳“门槛费”,尤其是让患者自费住院,实际上剥夺了参保人享受住院报销的权利。此外,“分解住院”使医保本应只支付一个定额的,却实际上多支付了一个或多个定额。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稽查科科长黄星宇告诉新闻媒体者,近几年来,该中心查获了不少“分解住院”的案例,对当事医院也予以了处理,但由于利益驱使,“分解住院”的情况依然存在,而且这是一个带有全国性的普遍问题。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医院钻医保的空子搞“分解住院”,其目的在于向医疗保险中心申报更多费用。这样的事情严重损失了患者的利益,针对医院的违规行为,患者可以想社保中心举报,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