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布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时代到来。
但是,那些曾经存在的“梗阻”问题是否有转机?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并轨工作已经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开展6年的试点,如今运转得如何呢?
多数养老保险并轨试点实质性进展不多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然而调查发现,这项改革虽已推进6年多时间,但至今在上述试点地区普遍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从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多地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与探索”虽然一直在进行中,一些地方也相应地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实际上多数事业单位仍然在沿用旧的养老金制度、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变化。
上海市1993年就发布了《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暂行办法》,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全市统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筹项目中包括按个人累计缴费储存额的一定比例增发的基本养老金,从而由此开始建立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主要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在制度设计上与企业存在分割,实际执行中依然没有实现“并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坦言,此前虽已出台试点方案,但因缺乏国家相关配套政策,除了在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绩效考核等方面进展较大外,广东在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方面“进展不大”。浙江、山西、重庆等地相关部门人士也普遍表示,此前试点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最终并未能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因此地方上对于此次新条例的实施细则的出台颇为期待。
养老保险并轨改革是大势所趋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人士表示,7月1日将实施这一条例,并不是说7月1日起事业单位人员就要交社保了,两个意思不能混淆。这次的条例中有许多内容都是“原则性”的,有些表达比较简单,不具可操作性。他表示,落实养老保险改革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但有关部门的态度很明确、思路很清晰,取消养老金“双轨制”是坚决的。所以,具体的方案细则预计也会较快出台。该人士还表示,改革试点“原地踏步”,主要还是因为养老金问题牵扯的面太广,很多利益问题不好协调,地方上很难真正推进。
对于事业单位的人来说,此次改革是利好消息吗?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的人可说是‘一出去就死了’,因为离开原单位后养老保险或者需补缴、或者归零重算,就仿佛以前都白干了。”浙江杭州一位有打算离开原事业单位、加入某企业的人士表示。在他看来,倘若事业单位今后真正落实了养老保险改革,也算是免去了人们的“后顾之忧”,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长期存在的“肠梗阻”现象也将有望得到解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人士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但“中间人”的处理办法才是最大的难题。有些地方试点采取了基本养老金加职业年金的模式,而职业年金能比较好地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权益,避免由于缺乏个人养老基金积累、离开事业单位后“一无所有”状况的出现。但目前来说,职业年金由个人、企业还是财政来承担,都还无定论、尚待研究。这位人士表示,落实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之后,对事业单位人员保障还是比较有利的,就是说离开事业单位后不用担心“这么多年白干了”。相应地,事业单位长期以来难以实现“能进能出”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这也将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
养老保险配套政策的新期待
有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提出,如果改革只动事业单位、不改机关单位,那就让人感觉“很不平衡”,也不算是真正的“并轨”。一些受访专家也认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该是同步进行的,否则各方博弈又会把问题弄复杂,而同步进行才能彻底消除长期以来的“双轨制”困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郑秉文说,此次改革路线图清晰,表示了坚定改革的决心,将带动公务员的相关条例出台。他说,养老金并轨后涉及的筹资机制问题,根据财政拨款类型不同,面临挑战主要有三: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将或多或少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支付;二是部分于上世纪90年代改革的事业单位,先期进行了缴费,由于历史原因改革没有彻底进行,它们与“从零开始”的单位不尽相同,如何处理是个问题;三是差额或零拨款的事业单位,一旦启动改革,事业单位人员需要缴费,其收入肯定要降低,或将遭遇改革阻力。
不少人还认为,仅仅对照现有的条例,事业单位社保改革是没法落实的,还需要有很多相关配套措施,譬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问题、合同聘用问题、公开招聘问题、竞争上岗问题,都与事业单位究竟怎么缴社保、如何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密切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和退休公务员的待遇差距目前有扩大的趋势。上海市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苏云介绍说,由于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属国家保险模式,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实行统账结合的改革方案后,已经退休的部分职工和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账户上没有积累基金,同样形成空账,这部分资金就构成了转制成本,其中“中间人”是改革的焦点。有学者测算,按照8%的个人缴费率,如果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2500元,每年空置的个人账户中少缴费用达720亿元,财政承担的压力较大。胡苏云说,社会保障制度也并不等于平均主义。在健全和完善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余,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体现养老金一定程度的差异也是应该的。胡苏云认为,随着我国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未来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或将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政府统筹的方式,对不同“轨道”上的养老保险都采用基础养老金中央政府统筹,加权部分由地方、企业、个人等自行进行选择,在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的、水平差距不大、相互衔接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养老保障体系。
慧择提示: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多数试点实质性进展不多,改革依然是大势所趋,还需要有很多相关配套措施。
但是,那些曾经存在的“梗阻”问题是否有转机?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并轨工作已经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开展6年的试点,如今运转得如何呢?
多数养老保险并轨试点实质性进展不多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然而调查发现,这项改革虽已推进6年多时间,但至今在上述试点地区普遍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从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多地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与探索”虽然一直在进行中,一些地方也相应地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实际上多数事业单位仍然在沿用旧的养老金制度、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变化。
上海市1993年就发布了《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暂行办法》,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全市统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筹项目中包括按个人累计缴费储存额的一定比例增发的基本养老金,从而由此开始建立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主要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在制度设计上与企业存在分割,实际执行中依然没有实现“并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坦言,此前虽已出台试点方案,但因缺乏国家相关配套政策,除了在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绩效考核等方面进展较大外,广东在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方面“进展不大”。浙江、山西、重庆等地相关部门人士也普遍表示,此前试点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最终并未能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因此地方上对于此次新条例的实施细则的出台颇为期待。
养老保险并轨改革是大势所趋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人士表示,7月1日将实施这一条例,并不是说7月1日起事业单位人员就要交社保了,两个意思不能混淆。这次的条例中有许多内容都是“原则性”的,有些表达比较简单,不具可操作性。他表示,落实养老保险改革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但有关部门的态度很明确、思路很清晰,取消养老金“双轨制”是坚决的。所以,具体的方案细则预计也会较快出台。该人士还表示,改革试点“原地踏步”,主要还是因为养老金问题牵扯的面太广,很多利益问题不好协调,地方上很难真正推进。
对于事业单位的人来说,此次改革是利好消息吗?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的人可说是‘一出去就死了’,因为离开原单位后养老保险或者需补缴、或者归零重算,就仿佛以前都白干了。”浙江杭州一位有打算离开原事业单位、加入某企业的人士表示。在他看来,倘若事业单位今后真正落实了养老保险改革,也算是免去了人们的“后顾之忧”,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长期存在的“肠梗阻”现象也将有望得到解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人士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但“中间人”的处理办法才是最大的难题。有些地方试点采取了基本养老金加职业年金的模式,而职业年金能比较好地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权益,避免由于缺乏个人养老基金积累、离开事业单位后“一无所有”状况的出现。但目前来说,职业年金由个人、企业还是财政来承担,都还无定论、尚待研究。这位人士表示,落实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之后,对事业单位人员保障还是比较有利的,就是说离开事业单位后不用担心“这么多年白干了”。相应地,事业单位长期以来难以实现“能进能出”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这也将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
养老保险配套政策的新期待
有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提出,如果改革只动事业单位、不改机关单位,那就让人感觉“很不平衡”,也不算是真正的“并轨”。一些受访专家也认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该是同步进行的,否则各方博弈又会把问题弄复杂,而同步进行才能彻底消除长期以来的“双轨制”困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郑秉文说,此次改革路线图清晰,表示了坚定改革的决心,将带动公务员的相关条例出台。他说,养老金并轨后涉及的筹资机制问题,根据财政拨款类型不同,面临挑战主要有三: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将或多或少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支付;二是部分于上世纪90年代改革的事业单位,先期进行了缴费,由于历史原因改革没有彻底进行,它们与“从零开始”的单位不尽相同,如何处理是个问题;三是差额或零拨款的事业单位,一旦启动改革,事业单位人员需要缴费,其收入肯定要降低,或将遭遇改革阻力。
不少人还认为,仅仅对照现有的条例,事业单位社保改革是没法落实的,还需要有很多相关配套措施,譬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问题、合同聘用问题、公开招聘问题、竞争上岗问题,都与事业单位究竟怎么缴社保、如何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密切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和退休公务员的待遇差距目前有扩大的趋势。上海市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苏云介绍说,由于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属国家保险模式,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实行统账结合的改革方案后,已经退休的部分职工和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账户上没有积累基金,同样形成空账,这部分资金就构成了转制成本,其中“中间人”是改革的焦点。有学者测算,按照8%的个人缴费率,如果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2500元,每年空置的个人账户中少缴费用达720亿元,财政承担的压力较大。胡苏云说,社会保障制度也并不等于平均主义。在健全和完善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余,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体现养老金一定程度的差异也是应该的。胡苏云认为,随着我国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未来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或将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政府统筹的方式,对不同“轨道”上的养老保险都采用基础养老金中央政府统筹,加权部分由地方、企业、个人等自行进行选择,在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的、水平差距不大、相互衔接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养老保障体系。
慧择提示: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多数试点实质性进展不多,改革依然是大势所趋,还需要有很多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