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可谓掷地有声,信心满怀!
2004年至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1年聚焦“三农”。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农业保险在国家重视和政策推动下,由小到大,由弱至强,已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柱。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党的正式文件的形式将“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措施予以确定下来。2013年,期待多年的《农业保险条例》开始施行,农业保险发展正式有章可循。而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成为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
在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农险的经办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飞速上升。2003年之后,安盟、安信、安华、阳光农险、国元等一批中外资专业农险公司相继成立,加之近年来农险业务的逐步放开,如今,经营农险的主体已有近30家直保和再保公司,以及十几家经营专业农险业务的“协会”。2013年,我国主要农作物承保面积已突破10亿亩,保险金额突破1万亿元,保障农户突破2亿户次,保费规模稳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
纵观农业保险这10年的发展,2007年是一个必须提及的时间节点。这一年,中央财政首次列支21.5亿元进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拉开了政府补贴农业保险的帷幕。正是在这一政策的刺激下,各地纷纷开展多种模式的农业保险试点,使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进入快速上升通道。
与此同时,农业保险的改革创新也在持续推进。如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将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从传统的自然风险拓展到市场风险,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特性,有效分担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压力。除价格指数保险外,安徽等地还开展了多种天气指数保险的试点。而科技力量的加入,则大大提高了农业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能力。如人保和安华等公司的无人机查勘,国元与安徽省气象局联合建设的“农业气象灾害评估和风险转移联合实验室”等等。
可以说,这10年,我国农业保险初步探索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在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防范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完善农村社会支持保护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慧择提示:在国家的支持与大力推广下,农业保险制度正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展示了其必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未来,将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其带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