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更好地响应国家大病保险号召,也为了减轻本市居民大病负担,近日,昆明市医保中心与四家保险公司签订了大病医疗保险合同,标志着保险业正式承保昆明510万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民生工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两次公开提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国务院医改办也给出了最后时间表,即今年6月底前,所有省份需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在业界看来,大病保险今年将驶入快车道。
昆明大病保险顺利承保
据云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经过公开招标,平安养老保险云南省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云南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云南省分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云南省分公司中标昆明市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据悉,昆明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签订期为2014年~2018年,服务覆盖全市385万城乡居民。2014年昆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为每人每年基本医保基金出资20元,起付线为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分4个报销时间段进行分段报销,最低赔付50%,最高赔付80%,封顶线为10万元。
对于已参加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来说,自2014年1月1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昆明市医保中心定点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累计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2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均可享受保险公司50%~80%的大病保险分段赔付。
云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政策规定由政府统一从基本医保基金出资,向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服务,不再需要个人缴费。城镇职工按原有医保政策缴费后,也可享受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服务。
“云南保险业承诺,将以优质、专业、高效、人性化的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温馨的服务体验;将运用信息技术和机构网络优势,为参保群众提供即时结报、异地审核结算等"一站式"服务;将挖掘健康管理的优势,为参保群众提供双向转诊的便利,使患者享受更好的诊疗服务;将发挥保险业的精算优势,配合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大病保险保障方案,为参保群众提供更高的大病医疗保障。”云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既要提高准入门槛,在充分竞争中形成“百花齐放”的参与格局,也要用更加完善的制度、更加有力的监管,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让参保人员在两次报销中更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