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出国旅游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办理出国保险,但在具体办理出国保险前,消费者还应注意以下三点:
一、要了解目的地国家的相关规定
不同国家对前往的国外游客签证有不同要求,有的国家对险种有明确要求,有的国家对保障额度有明确要求,而有的国家对投保的保险公司有明确要求。以欧盟为例,从2004年6月开始,去欧盟各国,办理旅游医疗保险成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前提,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也有类似规定。另外,有些国家对投保金额也有一定的要求,如德国规定,保额最低不得低于3万欧元。不仅如此,申根国家对中国公民须持保险单原件入境的要求不尽一致,有的要求严格些,有的就相对宽松,甚至个别国家不同入境口岸的要求也不相同。这些做法实施以来,已有些不少团组在获得签证后前往申根国家时,因未携带已购买的保险单原件而被拒入境,因此,购买了旅游保险的消费者,最好能在国内保留一份复印件,保单原件随身携带。
二、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
购买出国旅游保险,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非常关键,在当前市场形势下,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区别较小,因此对消费者来说,首要考虑的因素应该是保险公司的实力、机构和品牌优势,一般来说,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在国外有良好合作伙伴的保险公司应当成为首选。
三、要量体裁衣
旅游保险的价格主要是根据出境的天数、保障范围额度以及旅行目的地国家消费标准三大因素制定,因此,购买的险种,只要能够满足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即可,并非越高越好,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量体裁衣。
注释:《申根协定》,亦称《申根协议》、《申根公约》或《神根公约》,最早于1985年6月14日由五个欧洲国家(联邦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申根签署。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申根公约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间的边境检查点,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即在七个成员国相互之间取消边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员国有效身份证或签证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员国境内自由流动。根据该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