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确保在“十二五”后期达到全省统一的单位缴费比例,并保证单位缴费比例的平稳过渡,佛山即将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7月1日起,佛山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1%调整为12%。笔者昨日从佛山有关部门获悉,因2014年省调整最低缴费基数为2139元/月,本次费率调整后,企业缴费的单位部分最低为296.16元/月。
据悉,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市级统筹,自2012年7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1%。但是,根据省人社厅的通知,2015年内要统一全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费率低于13%的地区逐步调整为13%。2006年至今,佛山市企业养老金每年按照国家10%的调整要求大幅提高,已从人均802元/月调升至2438元/月,退休人数也从2006年的18万人增至44万人。但对比省要求在2015年达到13%的要求还有2个百分点的差距。
“为确保在‘十二五’后期达到全省统一的单位缴费比例并保证单位缴费比例的平稳过渡,拟从2014年7月起从11%调整至12%,2015年下半年达到13%的总体要求。”佛山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省人社厅批复同意佛山市从2014年7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1%调整为12%。市人社局经测算,因2014年省调整最低缴费基数为2139元/月,本次费率调整后,企业缴费的单位部分最低为296.16元/月。
慧择提示:自2012年7月1日起,佛山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1%。2015年内要统一全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