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人数增加了,旅游保险问题就显得突出,不少游客在旅行结束后往往会提出不少问题,比如“在购买旅游保险时,宣传册中‘旅程延误’保障一项说飞机或轮船延误5小时以上就可以赔偿。现在我的旅程发生了延误,为什么不能获得赔偿?”;“这份旅游保险里的‘行李延误’写明若被保险人抵达预定目的地8小时后,随行行李没有送达可以获得赔偿,现在行李延误了,为什么不给赔偿?”;“保险宣传册中‘医药补偿’一项明明写着当被保险人在旅游期间得病需要在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将可获得医药费用补偿。那么在旅游期间生病住院,为何不能得到赔偿?”
针对近期游客较为关心的保险理赔问题,业内专家认为,这些疑问可能是源于客户对有关保障条款定义细则不太清楚,或有误解所致。美国美亚保险上海分公司的旅行意外险专家为客户在购买旅游保险保单“支招”时指出,一般在旅游保险中,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及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5小时以上,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项下相应的保险金额赔偿该被保险人,但以上保险责任中不包括战争、军事行动引起的延误。客户也要留意在保险责任免除中所注明的由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造成的被保险人的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另外,行李延误赔偿的是被保险人在当地购买生活必需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在旅行中可能会因托运行李延误8小时以上而给客户旅行带来极大不便,这时保险公司将赔偿被保险人在当地购买生活必需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需要注意保险公司赔偿的是在当地购买生活必需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并非只要发生行李延误就有赔偿。
目前,市场上的旅游保险中“医药补偿”保障的是在旅行期间因生病或意外事故而必须治疗的实际医药费用。但客户要留意若该伤病是投保之前已存在的,则大部分的旅游保险都将此列为责任免除。例如,被保险人在旅程中因心脏病需入院治疗,而医生的诊断报告证明被保险人所患的心脏病是已存在多年的,这就属于责任免除,一般保险公司都会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