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扎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已有14096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领取养老保障金人数3167人,月养老金由原来的100元/人提高到220元/人。累计发放养老保障金3115.68万元。
为服务大县城和县经济开发区建设,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保。望江县从2007年开始,着力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并将此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几年的摸索,逐渐建立起了村(社区)申报、乡镇初审、县局复审、相关部门终审、县政府批准的自下而上工作机制。村(社区)、乡镇政府负责对参保人员资格审核的责任,把好初审关。在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要求所在村(社区)附加被征地时被保障对象领取征地土地补偿款的领款凭证材料,提高落实保障的准确性。县人社、国土、公安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乡镇、村、组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切实核准被征地农民失地面积、户籍材料、以及到龄人员等基本情况,并形成复审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从而保障了发放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使失地农民生活得到了保障。
慧择提示:为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望江县政府规定,将所有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凡是被征地的农民,可以每人每月领取220元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