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偿二代”第一批监管新规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并先从各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结合自身数据开展定量测试。对于偿一代,虽然险企通过增资的方式提高了资本充足率,但是仍难以掩盖公司的风险,而偿二代的设计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
从规模导向转变为风险导向,是偿二代区别于偿一代的最重要特征。在业内人士看来,偿一代是所有公司都按照一个百分比来计算,缺乏对某个特定公司风险衡量的标尺,以致保监会不能起到真正监管公司风险的作用,而偿二代的设计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
偿一代难满监管需要
偿二代是在公司自身的风险假设上再加现在会计准则的变化,是一个比较全面的风险判断标准。
偿付能力充足率即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是保险公司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我国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始建于2003年,在资产负债评估方法上借鉴美国的法定会计原则,在最低资本要求上直接采用欧盟偿付能力Ⅰ的标准。
之后在2008年保监会签发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规定总体要求保险公司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并按照偿付能力将保险公司划为不足类公司(偿付能力<100%)、充足Ⅰ类公司(100%<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和充足Ⅱ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150%)。
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保险业偿付能力总体上保持充足稳定态势。全年偿付能力达标公司数量占比始终保持在98.6%以上,达标公司资产占比和市场份额占比均保持在99.7%以上,且绝大多数公司处于偿付能力充足Ⅱ类水平。2013年末,寿险公司中仅有两家小型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
虽然从结果来看较为理想,但近两年保险公司拼规模、抢地盘已成常态,这对于资本的消耗可想而知。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统计显示,2013年保险公司通过股东增资、次级债和次级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有效补充了资本,其中有5家公司发行次级债共260亿元,有1家发行可转换债券260亿元,有44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共646亿元,包括19家寿险公司、3家健康险公司、2家养老险公司、4家资产管理公司、11家财产险公司、2家保险集团及3家再保险公司,其中大多数是中小寿险公司。
“偿一代的衡量标准过于简单,不能清晰反应公司风险,偿二代是在公司自身的风险假设上再加现在会计准则的变化,是一个比较全面的风险判断标准,模型上也比以前要复杂很多,精细得多。” 一家中型寿险公司的精算师对《中国经营报》媒体说。
上述精算师给媒体举了个例子,如有的公司业务都是好业务,因拓展很快,偿付能力最低资本上升比较快,用偿一代衡量可能很快就会不足;而有的公司卖了很多趸交产品,不仅最低资本上升快,实际资本下降也快,它也会在短时间内导致偿付能力不足。二者看起来差不多,但实际差了很多。
“因为目前整个行业没有进行过穿行测试(编者注:指追踪交易在财务报告系统中的处理过程),所以不能下结论说市场有什么变化,偿二代出来后就是要客观衡量风险,企业如果合规合法,其资本金压力会减轻,但大部分中小保险公司资本的需求可能还会增加。”上述精算师强调。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获知,偿一代体系所存在的风险种类覆盖不全面、资产负债评估和资本要求与风险相关度不高等问题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