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医疗保险制度历经1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目前主要有四大类型。现介绍如下:
德国:社会保险模式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境外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其特点是:境外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目前,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采取这种模式。
国民按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纳保险金,高收入者多交,低收入者少交,但无论多交少交,有病都能得到治疗。月收入低于610马克的工人,保险费全部由雇主承担,而失业者的医疗保险金大部分由劳动部门负担。18岁以下无收入者和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数额的,可免交某些项目的自付费用。
美国:商业保险模式
特点是参保自由,灵活多样,有钱买高档的,没钱买低档的,适合多层次需求。
美国这种以自由的境外医疗保险为主、按市场法则经营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制度,往往拒绝接受那些条件差、收入低的居民的投保,因此其公平性较差。同时造成其总医疗费用的失控,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是世界上最高的,但同时仍有3000万人得不到任何医疗保障。
近年来,美国政府已经注意到要对以往的医疗保险模式进行改革。
加拿大:全民保险模式
特点是政府直接举办境外医疗保险事业,老百姓纳税,政府收税后拨款给公立医院,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或低价收费服务。
保险内容覆盖所有必需的医疗服务,医药适当分离。除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公众免费享受所有其它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鼓励发展覆盖非政府保险项目的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凡非政府保险项目均由雇主自由投资,其所属雇员均可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不过,加拿大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目前也面临着改革。1991年,其卫生费用占GDP份额达到10.1%,列世界第2位。卫生资源浪费、医疗费用无限度增长困扰着加拿大政府。
新加坡:储蓄保险模式
法律规定,必须把个人消费基金的一部分以储蓄个人公积金的方式转化为境外医疗保险基金。这部分的缴交率为职工工 资总额的40%,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18.5%和21.5%。国家则设立中央公积分金,分担部分费用。此外,政府还拨款建立保健信托基金,帮助贫困国民支付服务费。新加坡的所有国民都执行统一的医疗保健制度,政府高级官员和一般雇员享受同样的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