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人们贷款买房的压力,鼓励人们进行贷款买房,目前各地政府都推出了买房贷款政策。那么,2013年重庆和乐山买房贷款政策是怎样的呢?

  重庆买房贷款政策
  重庆买房贷款政策是,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30万元;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申请公积金贷款年龄提高到男65岁、女60岁。已办理商业贷款的个人住房,经本人申请可以按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由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已办理商业贷款的个人住房,如何由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相关人士表示其操作程序尚在研究之中,但有一个前提是可以确定的,就是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者。据了解,按照该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据初步统计,鞍山市共有1900多个单位,近14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乐山买房贷款政策
  日前=乐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称,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中心在2013年将继续执行以下公积金贷款、支取临时政策:一、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贷款申请人为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二、允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用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但职工用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只能支取上年已经结转的公积金余额,当年(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支取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以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回收。三、继续受理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指:在乐山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四、对所有按时足额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凡没有享受过该市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在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但已经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目前已经完清房贷本息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仍执行二套房贷利率。五、上述临时政策的实施时间暂定为一年,即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购买商品房的,以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登记的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缴纳契税的发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实施范围和对象是:在乐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六、现行的其它购房支取公积金政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不变。

  从上述可以看出,重庆和乐山两地都推出了最新买房贷款政策,给市民提供了最实在的优惠。专家指出,市民在贷款买房时,需事先了解当地买房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