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时,需仔细阅读家庭财产保险细则,从而进一步明确自己可以获得何种保障。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中的相关规定。

  家庭财产保险细则之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之除外责任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从上述可以看出,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对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都做出了详细介绍。通过对家庭财产保险细则的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在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