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语: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是根据1944年7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于1945年12月27日在华盛顿成立的。与世界银行同时成立、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其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我们常听到的“特别提款权”就是该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

货币基金组织机构介绍
  基金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各成员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组成,一般由各国的财政部长或中央银行行长担任。每年9月举行一次会议,各理事会单独行使本国的投票权(各国投票权的大小由其所缴基金份额的多少决定);执行董事会负责日常工作,行使理事会委托的一切权力,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8名由美、英、法、德、日、俄、中、沙特阿拉伯指派,其余16名执行董事由其他成员分别组成16个选区选举产生;中国为单独选区,亦有一席。执行董事每两年选举一次;总裁由执行董事会推选,负责基金组织的业务工作,任期5年,可连任,现任总裁是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另外还有四名副总裁。

  该组织临时委员会被看作是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决策和指导机构。该委员会将在政策合作与协调,特别是在制订中期战略方面的充分发挥作用。委员会由24名执行董事组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每年与世界银行共同举行年会。

货币基金组织创始背景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7月22日,各国在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的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的主要设计者是费边社成员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以及美国副财政部长亨利·迪克特·怀特(Harry Dexter White)。协议的条款于1945年12月27日付诸实行,1946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是为二战完结后之重建计划的一部份,1947年3月1日正式运作。有时国际货币基金、国际清算银行(BIS)及世界银行,被称为“布雷顿森林机构”。差不多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其金融政策均受这三家机构影响。

货币基金组织组织宗旨
  该组织宗旨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为国际货币问题的磋商和协作提供方法;通过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把促进和保持成员国的就业、生产资源的发展、实际收入的高水平,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稳定国际汇率,在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价安排,避免竞争性的汇价贬值;协助成员国建立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有适当保证的条件下,基金组织向成员国临时提供普通资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机会纠正国际收支的失调,而不采取危害本国或国际繁荣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时间,减轻不平衡的程度等。

货币基金组织主要职能
  制定成员国间的汇率政策和经常项目的支付以及货币兑换性方面的规则,并进行监督;
  对发生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在必要时提供紧急资金融通,避免其他国家受其影响;
  为成员国提供有关国际货币合作与协商等会议场所;
  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与货币领域的合作;
  促进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步伐;
  维护国际间的汇率秩序;
  协助成员国之间建立经常性多边支付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