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社会保险

医疗社会保险特点

  1)具有普遍性
  医疗社会保险的覆盖对象原则上应是全体公民,因为疾病的风险是每个人都难以回避的,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风险的对象主要是劳动者,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失业,发生工伤的概率更小。因此,医疗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覆盖面最广、作用最频繁的险种。

  2)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
  医疗社会保险不仅与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及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还涉及到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和供给。为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转,医疗社会保险还存在着设计必要的制度机制,以便对医疗服务的享受着和提供者的行为进行合理引导和控制的问题。这些都是其他社会保险所没有的。

  3)属于短期性、经常性的保险
  由于疾病的发生是随机性的、突发性的,医疗社会保险提供的补偿也只能是短期性、经常性的,不像其他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或生育保险那样是长期性的、可预测的或一次性的。因此,医疗社会保险在财务处理方式上也与其他社会保险不同。

  4)医疗费用难以预测和控制
  医疗费用因受多种因素影响,其费用变化较大,难以掌握。

  5)基金实现专款专用
  按一定方式筹集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只有当被保险人患病、非因工负伤等需要支付医疗费时,才按享受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同时享受医疗服务,并且享受的医疗服务待遇与其工资水平无关,只与实际病情有关,绝对不得提现使用,真正实现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