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州中心)成立于1995年8月,为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州政府办,内设计划财务科、资金营运科、资金归集科、法规稽查科、办公室、科技信息科6个管理科室、州直及8个县(市)共9个管理部。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个人贷款,并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管理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政府放心、人民满意”为服务宗旨,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健全了制度,公积金管理日趋规范;二是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正式纳入财政预算,归集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大力开展贷款业务,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和收益率;四是积极清收违规项目贷款;五是制定了管理中心基本建设五年规划,购买了办公楼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办公条件、服务设施得到更新;六是资金管理规范运作,形成了管委会、财政、审计等多位一体的良性监管体系。
  
  在州委、州政府和州管委会的决策领导下,管理中心团结一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适合我州具体实际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建立一套科学的、富有活力的人事管理、素质培训、人员考核及奖罚办法;打造一支服务形象好、综合素质高和整体实力强的公积金管理队伍;同时加强业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政策性住房资金作用,大力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建房需要;积极落实乡镇干部、乡镇教师及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建设和谐湘西作贡献。
  
  湘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自治州州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四)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六)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自治州州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九)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自治州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十)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告,并报自治州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湘西住房公积金联系方式:
  湘西住房公积金地址:湘西吉首市武陵西路15号
  湘西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8713710、8232131
  湘西住房公积金投诉电话:8229897、8713682
  湘西住房公积金网站:www.xx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