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6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立的直属于贵港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贷等工作。内设综合科、文书科、档案管理科、资金归集结算科、资金提取管理科、计划信贷科、财务科、核算管理科、法规稽核科、网络信息科10个科室和桂平、平南2个管理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对全市(含桂平、平南)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二、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gg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