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伊春市于1994年开始推广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当时业务委托银行负责。1997年9月成立“伊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伊春市财政局,成为隶属于伊春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目前,中心内设资金信贷、资金归集、缴交、会计、基层管理、综合六个科室,下设铁力、嘉荫、南岔、西林、带岭五个管理部,共有在编职工50人,其中12人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编制,38人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中心于2007年7月成立党组,党员达26人。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牢固树立“客户就是上帝”的服务理念,时刻以“便民、利民、为民”为服务宗旨,以“收好、管好、用好、服务好”为工作目标,“严”字当头,服务为先,求实创新、勤奋工作,在加大催建催缴力度、优化贷款程序、完善服务体系、强化规范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档升级微机管理系统、创新运营模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功能,做到了资金安全、保值增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已连续八年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又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