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
  
  1.吉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吉林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吉林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自2002年组建以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管委会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龙头,以民生改善为己任,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科技支撑为保障,通过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安全运营、优质服务,促进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几年来,中心坚持立足宣传,强化引导和依法监察并重,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拓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已达90.50亿元,分别为中心组建之初5.08亿元和“十一五“初期25.7亿元的17.8倍和3.5倍;建立制度单位职工已升至4200余家和近38万职工个人,全市各县(市)结束了多年按2%或10元缴存历史,实现按下限规范缴存,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已升至双12%,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已超过80%以上。
  
  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金融支撑作用,先后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开办组合贷款、异地贷款等政策措施,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住房条件改善。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37.66亿元,为组建之初个贷规模1.25亿元和“十一五”初期累计贷款额10.1亿元的30.1倍和3.72倍;已有近4成左右缴存职工通过贷款、支取解决了住房困难,累计已提供住房消费资金支持70亿元,拉动住房消费300多万平方米。同时我们还累计上缴廉租住房补充资金4661.61万元,累计提取风险准备金8534.26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计息2.72亿元,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优势和住房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管理体制逐步形成。
  在管理理念上,“安全与发展”意识已经确立;在服务观念上“惠民、利民、助民”服务品牌初步形成;在管理机制上,管运分开、服务前移、全员全过程责任落实;在管理体制上,形成了以自主管理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龙头、以金融机构为依托、以法制框架为保证、以科技平台为支撑的公积金可持续发展新局面。
  
  四、服务形象明显提升。
  近年来通过形式多样的载体活动,使中心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上层次上水平,成为推动管理服务的不竭动力。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jl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