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鞍山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职责任务:
    (一)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任务 
    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办法,经市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 销登记;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 情况;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住房贷款申 请; 
    6、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受理与审核单位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和缓缴申请; 
    8、承办市管委会及上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其他 事项。 
    (二)办事处营业部职能 
    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帐户设立、汇缴变更、支取转移、核定比例、结算利息、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营业部职能 
    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帐户设立、汇缴变更、支取转移、核定比例、结算利息。铁东营业部还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中心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人事、工资、职称管 
理;内部经费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党务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2、计划财务处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核算工作,编制住房公积金(住 
房资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负责“中心”内部及所属办事处财务管理及分析工作;负责对指定银行进行资金结算、资金调拨等工作。 
    3、筹资管理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补缴、分户、催缴、 
对帐;公积金基数、比例调整的审核、申报;公积金支取的管理工作;政策、业务咨询;经营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4、信息处 负责财务处、各经营部、个贷银行网点的计算机核算、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培训;负责中心计算机管理软件的开发与维护;负责计算机设备管理、服务热线、网站日常运转及维护、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检查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5、法规调研处 负责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负责宣传、信息、调研 
工作;负责中心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内部各处室、各办事处业务制度、政策、法规的制定完善、调研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6、稽查处 负责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缴交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对欠缴公积金和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执法检查监督等工作。 
    7、贷款管理处 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工作;公积金贷款本 
息的回收、对帐;政策、业务咨询;个人贷款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单位贷款的清理回收工作;回收资产的管理变现保全等工作。 
    8、总会计师办公室 负责公积金归集和运用革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中 心”各处室、各办事处管理、服务的监督、检查;配合上级、同级审计、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过去取得的业绩及今后发展前景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重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5年6月1日《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布。 《条例》的颁布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从“中心”成立至2010年底,共筹集住房公积金487127万元,投放公积金个人贷款167756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63818万元。

    鞍山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www.asgjj.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