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家财险

  家庭财产保险承保的标的

  我市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

  家庭财产保险对投保人的要求

  凡在我市居住的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将其自有的或代他人保管的家庭财产向我公司投保。

  我市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休可以作为投保人将本单位员工的家庭财产向我公司投保。

  哪些家庭财产可以投保?

  1、私有住房;2、装修、装饰物;3、家用电器及文化娱乐用品;4、家具及炊具;5、服装及床上用品;6、非动力农具、工具和已收获的农副产品;7、特别约定保险财产(如金银、珠宝首饰)以及室外财产(如室外空调主机、防盗门、室外电表、太阳能热水器、卫星接收天线);8、在保险单上约定的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上述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