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险种名称
简介
1. 联众安顺意外伤害保险(200006)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或残疾,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身故的,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二、被保险人残疾的,按〖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的比例乘以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三、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2.联众安顺意外伤害保险累进型残疾保险金给付批注一、残疾保险金给付比例每超过25%一个百分点,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给付额外残疾保险金;二、残疾保险金给付比例每超过50%一个百分点,本公司再按保险金额的1%给付额外残疾保险金;三、第四款保险金给付限制提高至保险金额的三倍。
3.联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006)被保险人身故的,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残疾的,按〖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的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4.联众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006)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在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接受门诊治疗,本公司就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150元的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接受住院治疗,本公司就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5.联众安宜旅行意外伤害保险(2000)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致身体伤害,对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按约定给付下列保险金: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或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
6.联众安顺少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0104)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体残疾的,按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7.联众附加少儿医疗意外伤害保险 (200105)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接受门诊治疗,就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中超过150元的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接受住院治疗,就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8.联众附加住院补贴意外伤害保险(200106)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因此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被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以主合同保单计划书所载的本附加合同每天住院补贴金额为基数,按住院补贴天数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一次住院的免赔期为3天,即:一次住院补贴天数=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天数-3天。每一保险年度的住院补贴天数最多为365天。
9.联众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若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遭受意外身故的,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遭受意外残疾的,按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10.联众附加境外紧急援救医疗保险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通过救援机构按照规定承担救援服务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援助热线电话、安排就医并承担医疗费用、 转院治疗、转运、 安排子女回国、 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行政援助事宜)
11.联众附加境外紧急门诊医疗保险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遭受意外或患突发性疾病时,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以下医疗救助时,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责任及其费用(紧急门诊责任和紧急牙科门诊责任)
12.联众安通意外伤害保险(200301)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或残疾的,下列下列给付保险金: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或航空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