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立以来,海康人寿山东分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产品和服务。不仅如此,海康人寿山东分公司还将理赔结案时效作为衡量公司服务水准的关键指标。针对“理赔难”问题,海康人寿山东分公司为客户着想,从细节入手,以实际行动切实做好理赔工作,得到外界一致认可。
144元保费赔付20万元
江苏的施先生在济南从事个体生意,2006年10月23日,他通过某行信用卡中心投保了海康人寿的意外保险,在驾车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海康人寿与银行的交易记录显示,施先生在办理保险后将其信用卡注销,但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从而导致无法继续划款,当时施先生仅仅缴纳了144元保费。据了解,施先生的家人和朋友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买过保险,其妻两年前就因意外去世,家中只留下一个七岁的孩子和住在江苏农村的年迈父母。
后来,施先生的一位朋友在收到海康人寿的一份保险失效通知单后,与海康人寿取得联系才知道有这份保险,此时施先生已经不幸身亡。此后的10天中,海康人寿山东分公司启动了公司的快速理赔机制,主动派出工作人员协助其家人寻找寄出的保单,调查事故原因,帮助其家人准备索赔材料等。因为施先生没有退保的意愿,该公司确定了保险责任,进入理赔程序,将20万元理赔金送到生活陷入困境的老人和孩子手中。
投保15天赔付10万多元
2010年11月5日,侯先生购买了海康人寿保险产品,年交保费6122元。投保15天后侯先生在家中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确诊为“心源性猝死”。在接到报案后海康人寿山东分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告知受益人所需理赔的申请材料。在受益人提交理赔申请后,山东分公司立即对此案进行核实,经核实确认此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最终同意赔付,赔付额度102439元。
豁免保费18年保障继续有效
日前,6岁的小正接到一份来自海康人寿山东分公司的信函,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因投保人小正的父亲不幸发生意外身故,豁免被保险人小正该份保险剩余18年的保费,累积约18000元,被保险人享有保单的所有保险权益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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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件案例,彰显海康人寿山东分公司用实际行动践行“品质服务”的概念和要求。海康人寿山东分公司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也树立了“快速理赔,真诚服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