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一)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二)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三)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四)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五)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六)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鉴定不适用于0-3周岁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