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系列火灾事故的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事故发生在引发人们沉思的同时也引起社会对于火灾家庭财产保险的关注。

  在投保火灾家庭财产保险时,保额设置尽量不要超过实际家财总价值。因为对于超额投保家财险的情况,出险后保险公司通常会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若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超额投保,则合同无效;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财产标的物的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赔偿额只能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连保费也不会退还。所以说,家财险保额并非越大越好,真正理赔时,一般会取保额和物品实际价值中较低的那一个,一味求大,往往最终只能是“多贴了保费又得不到超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