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市民需携带相关材料去经办机构申请,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比例报销相关费用。

  报销比例
  (一)1万元—5万元(不含1万元,含5万元)的,按50%的比例报销;
  (二)5万元—10万元(不含5万元,含10万元)的,按60%的比例报销;
  (三)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按70%的比例报销。

  报销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博乐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博乐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