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大病医疗保险主要对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部分进行报销,目前城乡居民最高可报销75%。

  报销范围
  参保城乡居民在每人统筹大病医疗保险资金的基础上,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起付线标准的部分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
  起付线标准为5000元,其中,个人自负0—1万元报销50%,1—2万元报销55%,2—5万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对在市、县医疗机构就医的,大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