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医保报销,参保人员若是在市内定点机构住院,出院时携带材料前往医保窗口办理手续即可,之后便可根据比例获得赔偿,其中城镇职工最高可报销95%。

  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剔除起付标准、自费药品费用和乙类药品费用、部分支付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的自付费用后,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因转外就医、异地居住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出差、学习、探亲期间发生的紧急抢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乙类药品费用、部分支付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个人自付10%。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额最高不超过7万元。

  报销流程
  1、在张掖市范围内住院的,患者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及时向患者提供有效票据、日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材料,患者持《医疗保险证》(卡)到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当日结算。
  2、市县区参保人员在张掖市范围内非参保地就医就诊的,应按各级经办机构的规定,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非参保地就医就诊核准及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后,其医疗费用方可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