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填写《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参保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市外户籍人员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我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代办的需提供申报人身份证原件。
3、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家庭成员中任何一人(市外户籍人员提供参保人本人)在市内农行、交行、工行、农商银行等任一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复印件。账户的余额不得低于家庭所有成员一个缴费年度的应缴总额+银行账号保留费1元。
办理地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康宁路66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珠海香洲紫荆路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