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市民需携带相关材料去社保经办部门申请,符合条件者于次月领取失业金。

  办理资料
  1、《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
  5、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6、外省籍失业人员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选择申领外省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部门提交资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并在次月的15日后,发放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