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报销,需携带医院病历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去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报销材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销流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4楼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