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生育保险报销,参保人员应当携带结婚证、发票、病历等材料前往机构办理手续,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

  报销金额
  1、医药费用: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药费用,按3000元标准报销;
  2、节育:采取上环措施的,医药费用按300元标准报销;进行结扎手术的,医药费用按1000元标准报销,津贴按其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个月计发。
  3、流产:妊娠12周(含)以下流产的,医药费用按300元标准报销;妊娠12周以上28周(含)以下流产的,医药费用按500元标准报销;妊娠28周以上流产或足月死产的,医药费用按1000元标准报销。

  报销材料
  1、申报女职工生育待遇的,应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发票、病历、单位帐号、劳动合同、花名册、工资发放表或考勤表等;生育一孩的女职工,如没有准生证,应持相关户口本;
  2、申报女职工流产、节育待遇的,应持发票、病历、单位帐号等;
  3、申报男职工生育待遇的,应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单位帐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