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比例
  从今年3月1日起,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的要求,河南周口市开始执行新的失业保险费率标准,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也就是说,如果一名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按照原来的规定,他个人每月要缴纳20元失业保险金,新标准执行后,他个人每月只需缴纳10元的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的费用也将大大降低。

  缴费基数
  周口市农民合同制工人和城镇户籍职工按统一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