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
领取年龄:A款—55岁(限女性)、60岁、65岁;B款—40岁、45岁、50岁、55岁(限男性)。 领取金额:保证30年,年领金额为“基本保额*110%”;保证20年,年领金额为“基本保额*110%*换算系数”。
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平安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合同所交保险费;(2)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重疾保险金
初次罹患45种重疾,给付1倍基本保额(独立给付,不影响主险);未发生重疾身故,给付“附加险所交保费”和“附加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护理保险金
每年20%的基本保额,给5年。护理保险金领取期间身故,一次性给付尚未领取护理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