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大病医疗保险一般实行即时结报,由机构直接支付给参保人员,而目前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50%。

  报销比例
  目前,大兴安岭地区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统一为120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参合患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参合农民个人负担的累计合规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部分,由商业保险机构按50%的比例予以报销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年度最高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

  报销方式
  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实行即时结报,由商业保险机构直接支付给参合农民患者。即在省级信息系统能够完成即时结算的县级医疗机构,由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负责基本医疗的直接支付,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的直接支付,实现“一站式服务”;在省级信息系统不能完成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和外转住院的被保险人,须回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完成基本医疗的结算,再由商业保险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大病保险的理赔工作。